根据津学心综〔2023〕4 号文件《关于开展 2023 年天津市“5·25” 学生心理健康月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审,现将各项比赛结果予以公示。获奖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通过来电反映。
电 话:28620750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