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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局船员处深入基层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提供服务
2021-10-27

为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服务交通强国战略实施,2021年初,交通部海事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全国海航类院校可申请开展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获得部分考试成绩等效认可。

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既是对我院航海类教育培训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我院专业群建设的一次强力推动。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主管机关天津海事局给予了帮助和支持。10月26日,天津海事局船员处领导祁超、船长高守一来到我院,针对学院船员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准备工作做现场指导。

 


天津海事局船员处两位领导对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标准的七个版块所及其包含的23小项进行了逐条解读。并结合学院情况,对如何撰写自评报告,如何深入挖掘支撑材料提出了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学院的初步自评结果及配套支撑材料进行研究梳理,帮助学院充实和完善迎接部海事局组织专家评估的准备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推进计划。

学院管理者代表王坤龙副院长作了总结讲话。他首先代表学院对天津海事局船员处到校现场指导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际,海事局船员处领导恰到好处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紧紧围绕基层的期待和需求,将“服务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为学院着想,帮助学院谋发展。通过深度的指导交流,让学院在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准备中有了更具体的方向。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对于学院发展意义深远,这项工作将在学院的发展历程中占居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因此把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看作学院发展的生死之战。他要求,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勇挑助力海运发展的历史重担。各部门要在此前各项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指标要求,深挖细节,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资料,为学院全面提升航海类人才培养质量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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