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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10-31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落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障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推进落实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我院实行院长直接领导、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部门具体实施、纪委和群团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协调各部门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学院需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的具体事项;学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对拟公开发布或依申请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构建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在总结和完善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学院修订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做了系统性、规范性规定;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学院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同时,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二)持续加大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我院在学院官网主页(www.tjmc.edu.cn,以下简称校园网)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tjmc.edu.cn/index/zjtblj/xxgk.htm),向社会主动公开相关事项;通过校园网和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通过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院信息。我院现已经形成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

对于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如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编制等,都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学院年度党政工作要点逐条进行任务分解,并组织召开中期推动会,由各分管院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院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2021-2022学年,我院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关注用户16723人,发布信息91条,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党委” 关注用户3655人,发布信息1203条,网站发布原创信息494条,内容涉及疫情防控、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学院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信息362条;各部门也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申请开通微信平台21个、微博1个;坚持每年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学院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地做好信息发布与公示,对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招生咨询方式等要求主动公开的坚决做到及时公开,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

(1)规范招生录取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将招生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作为招生政策和信息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借助报纸、社会网络等媒介,发布学院招生章程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提供历年招生计划以及学院情况介绍等信息查询。招生咨询期间在招生网开辟信息服务专栏,设立招生咨询热线、智能问答系统,举办校园开放日,参加天津市内外大型咨询会、中学校园宣讲会;录取期间开通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进度和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的网络查询通道,安排专人接听和解答咨询热线。

(2)公开纪检沟通渠道。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开通招生纪检部门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3)开展新生入校后新生资格复查工作。2021-2022学年未接到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社会举报。

2. 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教代会、财务培训、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

(2)2021-2021学年度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现场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院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按要求在天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官网“信息查询”专栏主动公开学院名称和举办单位变更,学院资产、负债、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3.人事招聘和干部任免信息

(1)人事招聘方面。根据市教委、市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学院有关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接收的要求,我院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相关人事变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实施过程通报、招聘结果公示等均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2022年度招聘公告在校园网人事处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广泛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对笔试、面试等环节均在校园网人事处公开招聘信息专栏予以公示公告。2021-2022学年,共进行三批次拟录用人员公示和三批次公开招聘方案,并设置情况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干部任免方面。我院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并按程序要求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进一步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我院未收到校内外人士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工作遭举报情况

随着我院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深入,学院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明显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较好支持和评价。2021-2022学年度,我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2021-2022学年,我院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完善,有利于学院各部门依规依章进行信息公开,有助于学院师生和社会更直接准确地获取学院办学信息。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还要继续丰富,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还需结合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做进一步的细化;学院信息公开载体和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还要向广大教师和学生所在的系部进行深化。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梳理、细化我院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主动公开的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符合学院办学实际的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结合学院智慧校园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实际,逐步建立系统、完善、使用方便的现代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继续加强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教和培训,健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全面营造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氛围。

附件: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落实《清单》事项公开链接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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